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提
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审阅,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查,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
件,能够胜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拟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除符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外,本次拟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条
件,能够胜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职责要求,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专业胜任能力、
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熟悉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
应的职业操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许紫兰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聘任许荣煌先生、陈习良先生、张用
钊先生、伍伟成先生、颜文革先生、许荣峻先生为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同意聘任
许紫兰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将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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