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矽电子: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7 0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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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2                证券简称:甬矽电子                  公告编号:2025-056
转债代码:118057                转债简称:甬矽转债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042号)同意,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116,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发 行 数 量 为 1,165,000 手 ( 11,650,000 张 ) 。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
健验【2025】177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
 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及各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1,298,820.78元,
低于《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
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分配调
整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金额(调整前)  额(调整后)
     多维异构先进封装技术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合计           172,899.28    116,500.00   115,129.88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结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
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
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保荐人对此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是基于募集资
金净额低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甬矽电子(宁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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