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41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1 月 17 日届满。根据《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员
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
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
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已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参与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核心骨干
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回购股票均价
通过《关于设立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及相关议案,设立第三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并选举
杨大发先生、王启岁先生、胡瑶迪女士为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杨大发先生为主
任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03),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将回购专户中的
股份 3,133,684 股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
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
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全部成就。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解锁股份数量为 1,253,473 股。解锁后出售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在
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划第
二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全部成就,解锁股票数量
为 871,705 股。出售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
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本员工持股计
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考核指标全部成就,解锁股票
数量为 860,905 股。出售该期对应的标的股票所获得的资金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
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收益分配。
截止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共持有公司股份 944,584 股,占公司目前股
本总额的 0.05%。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自本公告日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持有人会议
的授权,于存续期内择机出售标的股票,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
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分配,剩余收益(如有)
归公司所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
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
纵等证券欺诈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
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且员工持股计划项下货币资产(如有)已全部清算、分配完毕后,本员工持股计
划可提前终止。
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
(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
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若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或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本员工持股计划不
作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含)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1)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
货币资金且清算、分配完毕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1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
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
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长.
(4)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
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
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