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0 证券简称:统联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
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
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根据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杨万丽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5 月 1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3)。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
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
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
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
意见。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
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
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杨虎
先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
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鸿
高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
励 对 象 有 关 的 任 何 异 议 。 2024 年 6 月 6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
告编号:2024-027)及《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公告编号:2024-026)。
了《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杨虎先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了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并认为《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4 名激励
对象 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作废
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295 万股;4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绩效
考核结果为“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 4.4643 万股;1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本
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8481 万股。
根据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8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0.2580 万股;3 名激励对象 2024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
“C”,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50%,作废处理其本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万股。
综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为 4.0603 万股,公司 2022 年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作废限制性股
票 11.5022 万股。
四、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及归属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程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事项的归属日、
归属对象、归属数量以及本次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监管指南》)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及归属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作废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
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
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
管指南》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
务,公司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四)《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并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