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6 21: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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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山高环能      公告编号:2025-041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山东高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高速产
投”)。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次发行方案测算,
本次发行完成后,高速产投和山高光伏的权益变动情况提示说明如下:
   本次向高速产投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39,888,845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
公司总股本的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相关规则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
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前,截至预案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山高光伏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山高光伏”)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日信嘉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信嘉锐红牛壹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日信嘉锐”)、福州山高禹
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山高禹阳”)合计持有公司
  本次发行完成后,以发行数量上限139,888,845股测算,高速产投将持有公
司23.08%的股份,山高光伏直接持股比例下降为12.76%。高速产投、山高光伏
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高速
产投,实际控制人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发行尚需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取得相关批
准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批准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高速产投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
行股东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高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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