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纬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建立和健全公司股东回报机制,
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
中国证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 修订)》和《尚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订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
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
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
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订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
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
分配利润。
三、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公司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二)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
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将优先采用
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的条件: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值;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④公司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可以降低分红比例。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
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2)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
每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
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年度报告期内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时,未进行现金分红或拟分配的现金红
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
低于百分之三十的,公司应当在审议通过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公告中详细披露以下
事项:
①结合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
素,对于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②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③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④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
见。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
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前述现金分红的条件
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
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
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四)分配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结合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制定利润分配方
案。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
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会审议批
准,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
会表决。
金分红具体方案。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
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
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
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独立董事审议后提交股东会特别决议通
过。
四、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