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达: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6 20: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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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67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
时限要求,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7月16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后以电话、口头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全体董
事一致推举展波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董事会秘
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同意选举展波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选举纪翌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
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止,具体人员设置如下: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召集人       专门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王蕾      独立董事张坚、非独立董事张翠美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周文举     独立董事王蕾、非独立董事刘长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张坚      独立董事王蕾、非独立董事展波
                           非独立董事纪翌、非独立董事刘长文、
                           非独立董事王晔、非独立董事张翠美、
   战略委员会        非独立董事展波
                           职工代表董事王春祥、独立董事王蕾、
                            独立董事张坚、独立董事周文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刘长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刘长文先生。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通过。
  同意聘任李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蔡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陈华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田永鑫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刘菁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菁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会秘书任职资
格条件的规定。
  刘菁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1-69926000 总机转
  传    真:021-69926163
  电子邮箱:liujing@stepelectric.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
  邮    编:20180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万正行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万正行女士已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
——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证券事务代表任
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万正行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1-69896737
  传    真:021-69926163
  电子邮箱:wanzx@stepelectric.com
  通讯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
  邮    编:20180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议案及人员简历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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