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韶能股份 股票代码:000601 公告编号:2025-059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7 月 7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下称“《自律监管指南》”)和《广东韶
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官网进行公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
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一)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将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内部
公示。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在公司指
定邮箱收到任何人或组织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
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
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二、审核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根据《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公司章程》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本次拟激
励对象姓名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审核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
整后)》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
整后)》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的情形: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情形;
(三)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不包括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但包括了现任监事朱少伟、周遇爱,《激励计划(草案)》生
效的同时,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届时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将不包
括监事。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列入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
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