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威尔: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6 00:14:1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
       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
的部分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紫江新材30,285,330股股份(占紫江新材股份总数
的51.00%)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购买。同时,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经自查及审慎判断,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的情况。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和尚需履
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已在《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
别提示。
有标的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被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
出资不实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
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市公司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突出主业、增强抗风险能力;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
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因此,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
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威尔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