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
人的说明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
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向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
的部分股东购买其合计持有的紫江新材 30,285,330 股股份(占紫江新材股份总数
的 51.00%)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购买。同时,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
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
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审计机构;
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的行为。
特此说明。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