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3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7月15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5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2025年7月9日(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47,653,618股,其中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6,589,882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
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31,063,736股。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6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233,041,6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414%。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64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133,482,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616%。
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6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58,075,8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020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本议案按特别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65,759,927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16%;反对72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986%;弃权3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本议案按普通决议进行表决。会议对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64,773,827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25%;反对 1,69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13%;弃权 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56,325,8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929%;反对 1,69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695%;弃权 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800 股)
,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武汉)律师事务所何畏律师、邹佳慧律师通过远程视频方
式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http://www.cninfo.com.cn)
。
四、备查文件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