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宇顺: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5 00:13:4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收购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
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三个公司以下统称“标的公司”)100%股
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即中恩云(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申惠碧源
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中恩云(北京)数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和
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并结合相应的交易作价情况,本次交易的资产
总额、净额指标和营业收入指标占比均超过 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
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也不涉及向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宇顺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