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70 证券简称:丛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7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闵虹路 166 弄 3 号 2808 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普通股股东人数 15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94,764,30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9.1165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宋乐平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普通股 94,537,296 99.7604 205,914 0.2172 21,093 0.0224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稳定股价
措施暨第二期
以集中竞价交 1,178 205,9 21,09
易方式回购公 ,533 14 3
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黄素洁、陈必成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丛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