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临2025-043
A股代码:601166 A股简称:兴业银行
可转债代码:113052 可转债简称:兴业转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项目的联席保荐机构,
原指派王海桑先生和张翊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
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鉴于本公司可转债尚未完成转股,兴业证券在持续督导期
满后仍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兴业证券出具的《关于变更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
保荐代表人的函》。因张翊先生工作变动,兴业证券现委派徐蕊女士接替张翊先生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保荐义务。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兴业证券负责本公司可转债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为王海桑先生和徐蕊女士。
特此公告。
附徐蕊女士个人简历:
徐蕊女士,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就职于兴业
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总部。曾参与多家公司IPO、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及重大资产
重组等项目,具有较为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