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94 证券简称:久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14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9人,代表股份158,963,655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68.19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56,887,567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67.30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4人,代表股份2,076,0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5人,代表股份3,018,335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1.29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942,247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0.404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14人,代表股份2,076,0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8907%。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
持有上市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并形成决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8,872,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26%;反对69,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37%;弃权2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7,13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785%;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7223%。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金晶律师和丁宇宇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
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