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97 证券简称:吉大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1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14 日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湖畔诚品 9 栋 7 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伟先生。
(六)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除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外,无其他
股东。为提高会议效率、便于计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
均选择以网络形式投票,故本次会议无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进行现场投票。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40 人,代表股份 65,118,9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4.427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4 人,代表股份 15,761,89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 5.9126%。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
决:
第一项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901,3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658%;
反对 20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77%;弃权
份总数的 0.01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544,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数的 1.3127%;弃权 10,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9%。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见证,认为:公司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
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吉大通信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