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7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
时)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
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在公司 15 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
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委托出席二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四人)。董
事徐阳雪先生和赵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现场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
均委托董事周志远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王卓先生、独立董事李莉女
士、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晓纯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三级子公司天津泰达都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天津泰达都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都市”)成立于 2008 年,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环境综合治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泰达综合治理”)的全资子公司。泰达都市原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销售,
主要开发建设了和和家园、泰达美源两个项目,已分别于 2011 年、2016 年交付
使用。多年来,泰达都市已无土地储备及开发项目,于 2019 年注销了房地产开
发资质。目前泰达都市无业务,无融资贷款,无担保事项,在岗人员 1 人。公司
拟对泰达都市进行解散清算。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达都市专项审计报告
(中审亚太字 2025 第 007485 号),截至清算时点,泰达都市资产总额为 319.3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3,795.48 万元,净资产为-13,476.12 万元。本次解散清算将使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相应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以公司
董事会认为,该事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提
高管理及资源配置效率,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级子公司天津泰达都市开发
建设有限公司解散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4)。
(二)关于放弃三级子公司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
购买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大连泰达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达”)
的参股股东大连融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融慧”)拟将其所持有
大连泰达 14.6341%的股权(对应 3,000 万元出资)以 3,000 万元转让至江苏润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润业”),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作为大连泰达的控股股东拟放弃大连泰达股权
转让优先购买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放弃权利事项不改变南京新城对大连泰达的持股比例和控
制权,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及盈利
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
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5)。
(三)关于放弃四级子公司大连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
买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公司四级控股子公司大连泰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泰一”)
的参股股东大连融慧拟将其所持大连泰一 15%股权(对应 150 万元出资)以 150
万元转让至江苏润业,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南京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南京泰基”)作为大连泰一的控股股东拟放弃大连泰一股权转让优先购买
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放弃权利事项不改变南京新城、南京泰基对大连泰一的持
股比例和控制权,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
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该
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优先
购买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5)。
(四)关于非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为优化债务期限结构,进一步推动公司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结合公司的资金
需求,公司拟发行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低碳转型挂
钩公司债券,期限拟不超过 10 年(含 10 年)。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债券若能够成功发行,将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期限结
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债券事项,
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许可
范围内,在不违反本议案决议,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相关具体事宜。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低碳转型挂钩公司
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6)。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且最
终以经核准的方案为准。
(五)关于提议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77)。
三、备查文件
(一)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