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丰明源: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4 2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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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5-053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
案,并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其他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根据《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
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
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即 202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6 月 26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核查对象”)。
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提交了查询申请,并由中
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5 名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59 名激励对象(含上述 1 名同时为内
幕信息知情人的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核查:
  上述核查对象中,
票的行为。经公司与其本人核查确认并根据该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
诺,该名核查对象所知悉的本激励计划信息相对有限,并未获悉本次激励计划
的具体方案内容、实施时间等具体内容,且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公
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
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取利益的情形。
卖股票的行为。经公司与其本人核查确认并根据该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
及承诺,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基于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
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获
取利益的主观故意。基于审慎原则,杨彪自愿放弃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资
格,并承诺后续配合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工作。
书面说明及承诺,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对公司已公开信息以及
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
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
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于二级市场买
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其他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严
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
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
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存在利用内
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
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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