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8 证券简称:*ST 绿康 公告编号:2025-081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绿康生化”)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在福建省浦城县园区大道 6 号公司综合办公楼
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95 人,代表股份 74,975,81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242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49,123,69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1.607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90 人,代表股份 25,852,12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6.6342%。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赖潭平先生主持召开。公司董事、监
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澄明
则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份限售承诺的议案》
本提案关联股东上海康怡投资有限公司、赖潭平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为
总表决情况:同意 26,112,5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4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24,7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094%;反对 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2%;弃权 12,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4%。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范永超律师、袁义萍律师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