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4 19: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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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5-056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
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赵志坚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
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刘
垒先生已回避表决。
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锐
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待期为自首次授权之日起 36 个月,第三个行权期的可行权比例为获授股票期权
总数的 30%。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权日为 2022 年 7 月 20 日,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等待期即将届满。此外,公司及本次可行权的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行权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
意公司为符合行权条件的 154 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需的相关事宜,本
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270 万份,行权价格为 19.56 元/份。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指定
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本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刘
垒先生已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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