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董事会召集举行。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7月2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9:15至
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1)截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名称 备注
提案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8)
的子议案数: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1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2.00 的各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 2.07、2.08、
议案 3.00、4.00 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其
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
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
公章)、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 530 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76-85588006 0576-85588960 传真:0576-85588006
六、备查文件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362326
投票简称:永太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
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4.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永太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
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 2 需逐项表决)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议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
累积投票提案
数
注:1、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
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
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对于累计投票提案,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以
其持有的全部股数),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注意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表决
人拥有的选举票数,未填报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盖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