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嘉维康: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1 20: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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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126    证券简称:达嘉维康          公告编号:2025-041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
名蒋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拟增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 2025 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刘高峰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非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生效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数量由
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 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茜女士,中国国籍,1988 年 3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就职于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智和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高峰先生,中国国籍,1980 年 6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曾任职于中美上海施贵宝公司商务经理;现任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高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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