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二零二五年六月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作为宁波
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发行人”或“公司”)宁
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及其指派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
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目 录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一、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ingbo KBE Electrical Technology Co.,Ltd.
股票简称: 卡倍亿
股票代码: 300863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本总额: 134,951,140 股(注)
法定代表人: 林光耀
董事会秘书: 秦慈
成立日期: 2004 年 3 月 5 日
注册地址: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办公地址: 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
邮政编码: 315611
电话号码: 0574-65106655
传真号码: 0574-65192666
互联网网址: www.nbkbe.com
电子信箱: stock@nbkbe.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075886446XG
汽车电气系统的研发;传感器、电子元器件、汽车部件、电线、
电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
经营范围:
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的进出口的货物与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注:如无特殊说明,公司股本总额为截至报告期末的股本总额,下同。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其股本结构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立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 5 月 5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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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0529 号”
《审计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卡倍亿有限的账面净资产
为 5,640.09 万元。2016 年 5 月 6 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信评报
字(2016)沪第 0414 号”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净资产价值
评估项目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卡倍亿有限的净资产
评估值为 6,690.17 万元。
审计及评估结果,同意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
元计入资本公积。2016 年 5 月 26 日,卡倍亿召开创立大会暨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相关事宜。
本次整体变更出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出具
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572 号”
《验资报告》。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领取
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20075886446XG 的《营业执照》。
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7 号),
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第 ZF10697 号”
《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142 万元变
更为人民币 5,523 万元,公司股本由 4,142 万股变更为 5,523 万股。
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
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信用代码为 9133020075886446XG 的《营业执照》。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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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合计 83,342,610 61.76% 4,740,750
(三)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汽车线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作为汽车供应链中的二
级供应商,在取得汽车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后,为一级供应商——汽车线束厂商
提供汽车线缆配套服务。
公司主要产品为常规线缆、铝线缆、对绞线缆、屏蔽线缆、新能源线缆、多
芯护套线缆等多种汽车线缆产品。根据汽车整车厂商的设计要求,公司生产的产
品须符合国际标准、德国标准、日本标准、美国标准、中国标准等专业汽车线缆
标准,并须满足部分客户的特殊技术要求。
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坚持通过自主研发提升技术实力,以市场为导向不断
研发创新产品、提升产品性能。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获得 52 项专利、
模不断扩大,已进入多家主流国际知名汽车整车厂商的供应商体系。
公司先后通过了 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
证。公司推选了两名高级管理人员成为 ISO/TC22/SC32/WG4(ISO 国际标准化
组织道路车辆技术委员会——电子电气元件和一般系统分委员会——汽车电线
工作组)成员,参与起草、修订、管理国际汽车线缆标准。目前,公司已先后取
得了大众、宝马、奔驰、丰田、本田、日产、通用、福特、斯特兰蒂斯、捷豹路
虎、比亚迪、吉利、奇瑞、上汽集团、广汽集团、东风集团、特斯拉、小鹏、小
米等国内外主流汽车整车厂商的产品认证,为安波福、德科斯米尔、矢崎、李尔、
科世科、莱尼、古河、住电、安费诺、泰科、海阳三贤、金亭、均胜电子、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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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等国内外知名汽车线束厂商提供长期稳定的配套服务。
公司一直专注于汽车线缆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主要
产品未发生变化。
(四)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F10700 号”、
“信
会师报字2024第 ZF10420 号”和“信会师报字2025第 ZF10244 号”的审计报
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资产总额 358,912.47 374,696.60 281,635.52 238,533.06
负债总额 201,490.59 240,384.62 160,625.66 159,778.52
所有者权益 157,421.88 134,311.98 121,009.86 78,754.54
其中:归属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88,454.21 364,801.63 345,193.07 294,840.82
营业利润 5,799.61 17,847.58 18,740.59 15,895.24
利润总额 6,087.11 17,943.31 19,517.20 16,084.36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312.77 16,165.45 16,594.46 14,005.17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16,105.36 -8,532.04 5,120.68 -1,79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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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8,020.01 -38,813.86 -21,788.38 -20,169.20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9,344.48 58,833.21 14,012.74 12,650.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1,257.66 11,509.98 -2,742.00 -9,090.36
加额
主要财务指标
流动比率(倍) 1.44 1.39 1.22 1.31
速动比率(倍) 1.17 1.14 1.00 1.03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63.92% 67.64% 59.91% 70.58%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11.67 10.45 13.61 14.18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0.56 2.95 3.44 3.51
存货周转率(次) 1.70 7.86 8.57 7.5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9,353.88 30,953.20 29,540.51 25,739.27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312.77 16,165.45 16,594.46 14,005.17
归属于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 1.19 -0.66 0.58 -0.3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 -0.09 0.90 -0.31 -1.6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70% 3.08% 2.62% 2.38%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
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 号),公
司最近三年及一期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如下表所示:
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净利润 期间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24 年度 12.91 1.30 1.30
东的净利润 2023 年度 15.60 1.36 1.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2025 年 1-3 月 3.28 0.37 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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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净资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净利润 期间
产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2024 年度 12.59 1.27 1.27
东的净利润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P0 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NP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
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 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资产增减变动;Mk 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
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
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
M0 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 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
累计月数。
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 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
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
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
收益达到最小值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12.45 -2.39 -23.28 -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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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2025 年 1-3 月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 573.43 601.89 1,790.81 374.94
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
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
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 -51.60 -889.55 -585.96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产生的损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
-46.79 -53.76 -6.75 5.12
和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
- 14.49 86.50 42.53
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 514.19 508.63 957.72 -172.70
所得税影响额 -96.12 -110.48 -141.93 15.1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418.08 398.15 815.79 -157.54
(五)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公司通过销售定价、生产及原材料采购模式相配合的方式,实现对原材料价
格大幅波动导致的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销售定价模式采用“铜价+加工费”的
原则,生产模式主要为以销定产,并在取得客户订单时根据不同的定价模式,在
销售定价基础的日期或期间对应锁定铜材的平均采购数量、价格,从而锁定已有
订单的毛利润,以控制铜价对公司毛利润的影响。但是,铜价波动仍会直接影响
公司产品价格、成本及毛利率水平,铜价上涨还将导致公司原材料采购占用较多
的流动资金,从而加大公司的营运资金压力。
另一方面,在铜价大幅上涨期间,如发生客户临时增加产品需求的情况,根
据不同的销售定价模式,临时订单所采用的定价基础可能为前期较低水平的铜
价,但公司为执行临时订单采购铜材的实际价格为当期较高水平的铜价,这种情
况下临时订单会对公司的毛利润构成不利影响。
除对公司的盈利水平构成影响外,铜价波动也对公司的生产管理水平提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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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高的要求:一是公司在取得客户订单时需要对其未来需求进行准确的预测;二
是公司需要持续开发市场,或扩大高毛利产品的销售规模。上述定价模式下,铜
价大幅波动对公司毛利率水平的影响不可避免。若公司上述生产管理应对措施得
力,公司可较好地控制铜价大幅上涨对毛利润水平的影响;但若公司上述应对措
施不力,未能较为准确地预测客户需求或不能在较低价位及时购买铜材,又无法
通过扩大销售规模以增加毛利润规模或提升更高毛利率水平产品的销售占比,则
铜价大幅上涨仍将对公司盈利能力构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 60%,分
别为 66.45%、64.41%、62.29%和 60.33%,对前十大客户销售金额占产品销售总
额的比例在 80%左右,公司客户较为集中。
公司客户多为知名汽车线束企业。公司要进入汽车线束厂商供应链体系,首
先要获得汽车整车厂商对线缆产品的资质认证,这需要经过严格而长期的质量审
核过程。汽车线束企业采购汽车线缆时,需在通过汽车整车厂商认证的线缆企业
中选择供应商。因此,汽车线束企业对线缆企业的选择具有稳定、长期的特点。
但是,汽车线束行业呈较集中的竞争格局,2020 年全球汽车线束市场占有率前
五名合计占有 81.7%的市场份额,2022 年至 2023 年全球汽车线束市场占有率前
五名约 60%-70%,汽车线束行业市场集中度虽有所下降,但仍呈现较高的集中
竞争格局。一方面,较高的客户集中度及下游市场较集中的竞争格局,导致公司
对客户的议价能力较低;另一方面,若公司主要客户流失,且无法开发足够的新
增客户予以补充,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伴随汽车智能化、电动化、轻量化的发展趋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正
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制造领域。汽车线缆是重要的汽车零部件之一,是汽车电气系
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行业变化趋势下,下游客户、整车厂对汽车线缆的耐热、
耐高压、耐油以及抗干扰等性能指标要求不断提升,对产品工艺、质量提出了更
高的要求。公司需不断进行技术创新、优化生产工艺,以满足客户的差异化需求。
对于汽车线缆制造商而言,从开始供应商资质认证到实现批量供货,通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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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较长的间隔周期。如果公司未来无法对行业技术发展趋势作出及时反应,无法
满足客户的需求变化,未实现相应的线缆研发或持续取得认证,公司可能在市场
竞争中失去优势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原材料采购总额的平均占比超
过 70%,公司原材料采购较为集中。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供应充足,且不存在主要原材料采购来源受
限的情况。因此,公司向比较固定的供应商进行规模采购有助于保证公司产品的
质量稳定。但如果公司主要供应商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给公司的原材
料供应乃至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
(1)经营活动现金流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99.68 万元、5,120.68 万
元、-8,532.04 万元和 16,105.36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
自汽车线缆产品销售,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用于原材料采购及职工薪酬支付。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的差额分别为
-15,804.85 万元、-11,473.78 万元、-24,697.49 万元和 10,792.59 万元。2022 年度
至 2024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同期净利润的差异较大,主
要由于:(1)营业收入持续增长,相关货款尚在信用期内形成的应收债权增加;
(2)在手订单较多,公司为应对销售增长增加了原材料采购,同时加大了生产
力度,各期存货余额增加;3、公司上游主要为大型铜材供应商,公司采购的铜
材主要为铜杆及铜丝,按照行业管理,通常采用现款现货或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
而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汽车线束企业,通常需要给予一定的信用期,
因公司与客户、公司与供应商间的结算期间存在差异,导致了现金流收支的暂时
性错配。
若未来公司遇到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营状况及应收账款回款
情况远低于预期或者其他融资渠道收紧受限,公司或将出现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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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比重较高导致的坏账损失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8,259.24 万元、102,369.31
万元、132,326.10 万元及 110,612.54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7.00%、
仍然较高。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持续增长,应收账款仍可能继续保持较高的水平。如果
公司短期内应收账款大幅上升,客户出现财务状况恶化或无法按期付款的情况,
将会使公司面临坏账损失的风险,对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3)存货余额较大导致的存货管理及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5,762.05 万元、34,432.38 万元、
虽然公司实行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但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存货
余额将相应增加。若公司不能继续保持对存货的良好管理,可能导致存货大规模
增加从而影响公司资金周转率和利用率。若产品价格因市场竞争等原因降低,可
能导致公司存货出现跌价损失风险。
(4)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卡倍亿新材料均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
《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单体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此外,公
司及卡倍亿新材料还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未来,若公司及卡倍亿新材料不能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或者未
来国家所得税优惠政策出现不可预测的不利变化,公司将不能享受所得税优惠政
策,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将遭受不利影响。
(5)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外销收入金额分别为 31,627.09 万元、30,800.1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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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结算,人民币相较于美元的汇率波动将对公司的
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其一,人民币升值短期内可能给公司造成汇兑损失,并降低
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其二,人民币贬值将给公司带来汇兑收益,同时在
一定程度上增强公司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报告期各期,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分
别为-954.69 万元、-208.52 万元、-236.61 万元及 34.87 万元。未来如果人民币汇
率波动幅度增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如果人民币出现大幅升
值,公司不能采用有效手段规避汇率变化风险,则可能会给公司生产经营以及出
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带来不利影响。
(1)募投项目新建工厂、新增产品未来不能及时取得或无法取得认证的风
险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新建厂区及新增细分产品品类,厂区及产品均需通过客户
认证或测试通过后才能向下游客户供货。
上述认证需要一定的周期,如本次建设的工厂及募投项目产品不能及时通过
或无法通过认证/测试,将影响相关产品的供货资格,进而影响公司新增产能消
化,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构成不利影响。
(2)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及市场开拓相关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上海高速铜缆项目、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
地项目、宁波汽车线缆改建项目,合计新增汽车线缆产能 273.32 万公里,占公
司 2024 年汽车线缆总产能的比例超过 20%。
其中,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系本次新增产能最大的项
目,占本次新增汽车线缆总产能的比例超过 90%。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
产基地项目新增产能主要面向北美市场,北美地区是全球第二大汽车市场。公司
已以自有资金投入并完成了墨西哥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建设,目前已经取得了部分
客户的产品和工厂认证,并取得了产品定点合同。但如果未来北美地区客户开发
进度不及预期,无法顺利取得当地主要客户的订单,将影响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
能的消化。
上海高速铜缆项目、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的高速铜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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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将生产高速铜缆线材,是公司基于现有业务在高性能计算数据互联应用领域的
拓展。高速铜缆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云计算、5G 通信、人工智能(AI)等领
域。截至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高速铜缆线材产品已交予下游头部企业进行产品
验证,但如果验证进度缓慢或公司无法顺利取得相关客户订单,将影响本次募投
项目新增高速铜缆线材产能的消化。
宁波汽车线缆改建项目主要新增数据线缆产能。随着我国智联汽车的快速发
展,报告期内公司数据线缆收入较快速增长,但收入水平整体较小。如果公司未
来数据线缆产品的客户开发不利,不能保持持续快速的增长,将影响新增产能的
消化。
如果上述产品的认证或客户开发不及预期,下游主要客户的技术路线或市场
优势发生不利变化,都将影响公司新增产能消化,会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构成不
利影响,进而导致项目无法达到预计效益的风险。
(3)募投项目未来新增的折旧摊销对公司经营业绩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大幅增加公司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金额,建成
后年均新增折旧摊销超过四千万元,占公司 2024 年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 1%,占
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增加而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公司将面临短期内利润下滑的风险。
(4)募投项目达产后无法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最近三年,我国汽车市场持续保持增长,特别是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快速发
展;北美汽车市场总体保持增长,墨西哥汽车市场保持快速增长。公司基于国内
及北美汽车行业未来保持稳定增长,数字经济领域投资持续增长,公司竞争力及
市场占有率不断提升等前提,规划本次募投项目建设拟新增的产能规模。但若宏
观经济不景气、相关行业发展无法满足市场及消费者的需要,导致汽车行业、数
据中心、云计算等领域发展不如预期,无法较好消化项目建成后新增产能,将导
致公司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
(5)募集资金不能全额募足或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募投项目投资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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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绩、公司股价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则本次发行存在募集资金未全额募足
或发行失败的风险,进而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6)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可转债完成后及转股前,公司需按照预先约定
的票面利率对未转股的可转债支付利息,由于可转债票面利率一般比较低,对于
每股收益的摊薄影响较小。
投资者持有的可转债部分或全部转股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增加,对
公司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摊薄作用。另外,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该条款被触发时,公司可能
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将导致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新增的股本总额增加,进而
扩大本次可转债转股对原有股东持股比例、公司每股收益的潜在摊薄作用。
(7)募投项目相关批复不能顺利取得的风险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投上海高速铜缆项目、宁波汽车线缆改建项
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环评手续尚在办理过程中,预计环评批复的取得不存在实
质性障碍。但若公司不能按计划及时取得环评批复,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不
利影响。
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无需履行境内的环评手续,但是需
要取得发改委和商务等部门审批。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该项目尚未通过发改
和商务等部门的备案审批。如公司不能及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将影响该项目建
设所需资金的出境,将对项目实施进度产生不利的影响。
墨西哥汽车线缆及高速铜缆生产基地项目涉及两期建设工程,需分别履行境
外项目建设审批及环境影响评价程序。项目第一期(即墨西哥生产基地二期)建
设已取得所需建设许可,目前处于申请环境评价阶段;项目第二期(即墨西哥生
产基地三期)建设所需土地尚在购置中,将在土地取得后履行项目建设审批及环
境影响评价程序,预计项目许可及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取得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但若公司不能按计划及时取得项目开建所需批复,将对项目的实施进度产生不利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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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前次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
产品毛利率不及预期等原因,造成了该项目虽然收入达到考核指标,但净利润未
达考核指标的情形;新能源汽车线缆生产线建设项目系公司 2021 年可转债的募
投项目,因新能源线缆产品销售偏低,造成了该项目虽然收入达到考核指标,但
净利润未达考核指标的情形。未来,如公司不能增加该等项目产品销售或产品毛
利率不能有效改善,未来该等项目的效益实现仍将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湖北卡倍亿生产基地项目系公司 2023 年可转债募投项目,因该项目于 2024
年 3 月投产尚处于产能爬坡等原因造成了收入及净利润均未达考核指标的情形;
如该项目客户开发进展缓慢或产品销售不及预期,未来该项目的效益实现将存在
不达预期的风险。
宁海汽车线缆扩建项目于 2025 年开始试生产,预计于 2025 年底前进入考核
期;新能源汽车线缆绝缘材料改扩建项目已完工目前尚在设备调试过程中,预计
于 2025 年底前进入考核期,该等项目如客户销售不及预期,未来该等项目的效
益实现将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产品为汽车关键零部件,其生产和销售受汽车行业的周期性波动影
响较大。汽车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全球经济和国内宏观经济的周期性波
动都将对我国汽车生产和消费带来影响。
宏观经济上行时,汽车行业发展迅速,汽车消费活跃;宏观经济下行时,汽
车行业发展及消费通常会放缓。尽管公司的客户主要为知名汽车零部件一级供应
商,有着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较大的经营规模,但如果其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
济的不利影响,将可能造成本公司的订单减少、存货积压、货款收回困难等状况,
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生产的高速铜缆线材主要应用于数据中心、云计算等领域,属于数字经
济范畴。数字经济是全球未来的发展方向,也是我国重点发展的领域,我国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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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来推动数字经济的高质量发展。但如果宏观经济下行,会造成
消费和投资的减少,会对行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继而对公司高速铜缆线材业务
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未来,若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出现波动,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
响。
(2)汽车行业波动及下游集中度变化导致的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是汽车供应链中的二级供应商,公司产品销量受下游汽车线束厂商及其
供应的整车厂汽车销售情况的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与整车制造业、汽车线束
制造业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最近三年我国汽车产、销量持续保持增长,但 2018-2020 年我国存在汽车产、
销量连续下滑的情况。未来,若宏观经济下行或国家环保政策趋严导致汽车行业
景气度下降,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下游汽车线束行业保持了较高的行业集中度,矢崎、住电、
安波福、莱尼、李尔等外资汽车线束厂商仍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但近年来我国
汽车线束行业集中度发生了一定变化,内资汽车线束厂商如沪光股份、上海金亭、
柳州双飞、海阳三贤等市场占有率总体在不断提升,未来可能还会涌现新的线束
厂商。未来,如公司已经建立业务关系的外资、内资线束厂商供应的整车厂或车
型产销量情况不理想,或线束厂商自身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不能
与未来行业内新进线束厂商建立业务关系,都将导致公司业绩波动,并对公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我国汽车整车厂销量及市场占有率在发生变化。整体而言,我国
自主品牌汽车销量占比逐年提升,而外资(含合资)品牌销量占比则均出现不同
程度的下滑。同时,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制造领域还出现了较多的造车新势力品牌。
公司产品已进入国内主要的外资(含合资)和自主品牌整车厂的供应链体系,而
国内整车市场格局在发生一定的变化,如公司不能对上述变化及时做出反应,不
能把握自主品牌汽车市场占有率上升的机遇,未能及时取得相关资格认证并获得
更多的订单,或不能顺利进入造车新势力品牌的供应链体系,都会对公司的市场
占有率水平及未来业绩增长构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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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可转债产品的风险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
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会召开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公司股价走势取决于公司业绩、宏观经济形势、股票市场总体状况等多种因
素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或
者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
正转股价格,公司股价仍持续低于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则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转换价值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并进而导致可转债在转股期内不能转股的风
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
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
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可转债到期未能实
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负担和
生产经营压力。
本次可转债设置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公司有
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
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
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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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
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孰低)分别为 19.37%、14.83%、12.59%及 3.28%。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为公司带来经济效
益,本次发行后,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
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
被摊薄的风险。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
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
售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影响。
可转换公司债券因附有转股选择权,多数情况下其发行利率比类似期限、类
似评级的可比公司债券利率更低。此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价格会受到公司
股价波动的影响。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格,随着市场
股价的波动,可能会出现转股价格高于股票市场价格的情形,导致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交易价格降低。
因此,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市交易及转股过程中,其交易价格均可能出
现异常波动或价值背离,甚至低于面值的情况,从而使投资者面临一定的投资风
险。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
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产品特性,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投资决策。
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
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并承兑投资者可能提出的回售要求。
报告期各期,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99.68 万元、5,120.68 万元、-8,532.04 万元和
还本付息的能力。但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和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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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经营活动可能未带来预期回报,导致公司无法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
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转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及对投资者回售要求的承兑能
力。
本次可转债采用固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当市场利率上升时,可转债的
价值可能会相应降低,从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公司提醒投资者充分考虑市场利
率波动可能引起的风险,以避免和减少损失。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未规定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需
进行担保,因此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未提供担保,请投资者特别注
意。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市场价格受市
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向下修正条款、
投资者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因可转债附有转股权,其票面利率通常低于可比公司债券利率。同时,可转
债的市场交易价格会受到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
先约定的价格,不随公司股价的波动而波动。因此,在公司可转债存续期内,如
果公司股价出现不利波动,可能导致公司股价低于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同时,
由于可转债本身的利率较低,公司可转债的市场交易价格会随公司股价的波动而
出现波动,甚至存在低于面值的风险。
(2)评级风险
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评定
发行主体信用等级为 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债债项信用等级为 A+。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限内,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
的可转债的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定期跟踪评级每
年进行一次,跟踪评级结果和报告于发行人年度报告披露后 3 个月内出具,且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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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于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 7 个月内。在发生可能影响公司信用质量的重大事
项时,评级机构将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程序。如果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公司
自身等因素致使公司盈利能力下降,将会导致公司的信用等级发生不利变化,增
加投资者的风险。
二、申请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情况
发行证券的类型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数量 600.00 万张
证券面值 100 元/张
发行价格 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 60,000 万元
债券期限 6年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发行方式
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
放弃配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
由董事会转授权的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确定,并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配售比例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
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
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三、本次发行项目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情况
(一)保荐机构本次指定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
金仁宝、肖兵。
金仁宝: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并完成上海新阳(30023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艾华集团(603989)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项目、聚隆科技(300475)要约收购项目、皓元医药(688131)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肖兵:保荐代表人,曾参与并完成爱仕达(00240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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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项目、上海钢联(30022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大元泵业
(60375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孚日股份(002083)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项目、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新特电气
(30112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卡倍亿(300863)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具有较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执业记录良好。
(二)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项目组成员
上述项目组成员均具备证券从业资格,无被监管机构处罚的记录。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不存在下列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发
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民生证券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
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卡倍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并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民生证券就本次发行有关事宜郑重承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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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规定;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的依据充分合理;
存在实质性差异;
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管措施;
六、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上市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进行了逐项核查。经核
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条件,同意担任其保荐机构并推荐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董事会审议了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
的议案
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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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
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等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会对本次发行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项的批准与授权
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本次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议案。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卡倍亿
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
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获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履行
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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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本次证券上市是否符合上市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八、对发行人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事项
事项 安排
在本次发行结束当年的剩余时间及以后 2 个完整会计年
(一)持续督导事项
度内对发行人进行持续督导
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相关制度;
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
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 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 2、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
制度 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 度,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
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2、督导发行人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将进行的重大关联交
易情况,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施等承诺事项;
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荐机构要求发行人通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度,规范对外担保行为;
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
知或咨询保荐机构,并督导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保荐协议对保荐机构的权 的中介机构列席发行人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
利、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其他主要 对上述会议的召开议程或会议议题发表独立的专业意见;
约定 2、指派保荐代表人或其他保荐人工作人员或保荐人聘请
的中介机构定期对发行人进行实地专项核查。
(三)发行人和其他中介机构配合
工作,及时、全面提供保荐机构开展保荐工作、发表独
保荐机构履行保荐职责的相关约
立意见所需的文件和资料;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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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 安排
其协助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期间做好保荐工作。
(四)其他安排 无
九、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伟
保荐代表人:金仁宝、肖兵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 8 号
联系电话:021-80508338
传真:021-80508338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可转债上市的推荐结论
保荐机构认为:卡倍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卡倍亿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保荐机构同意推荐卡
倍亿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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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金仁宝 肖 兵
项目协办人:
杨 钰
内核负责人:
景 忠
保荐业务负责人:
王学春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顾 伟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