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中国 上海
二〇二五年七月
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三、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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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1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上证信息股东大会提醒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
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本次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
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
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
根 据 《 上市公 司 股东会 网络 投票 一键 通服务 用户使用手册》(下 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
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2388 号科博达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柯桂华先生
参加会议人员:符合条件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见证律师、其他人员
会议议程:
一、会议签到:
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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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介绍参加会
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四、董事会秘书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五、审议各项议案:
注: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选举赵
泽元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六、对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七、投票表决
八、监票人宣读现场表决结果
九、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情况宣读见证意见
十、签署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件
十一、主持人宣布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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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一、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 2025 年 7 月 1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1)中的相关规定办理参会手
续,证明文件不齐、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
工作。
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参与网络投
票的股东应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则。现场大会表决采用记
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在审议议案后,填写表
决票进行投票表决。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
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相关规则。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在办
理会议登记手续时提出,并填写《股东发言征询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
东要求临时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向大会秘书处报名,并填写《股东发
言征询表》,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有多名股东同时要求发言的,由大
会主持人安排发言顺序。
五、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股东身份、代表的单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
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进行,每一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
股东大会的议题,每位股东的发言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5 分钟。股东违反前款
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制止。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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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
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六、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
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
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
七、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
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八、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股份只
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份通过现
场方式和网络方式重复进行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现场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记名方式表决。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票上所列
事项逐项进行表决。累积投票的议案,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每个议案组后填
写具体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享有的选举票数等于表决股东持股数乘
以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其对
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代理人,若已进行会议登记并领取表决票,但
未进行投票表决,则视为该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自动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的表
决权在统计表决结果时做弃权处理。
九、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一项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十、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为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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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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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条件、资格进行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赵泽
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附件:赵泽元先生简历。
本议案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并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的《科博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按累积投票制对上述 1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
票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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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赵泽元先生简历:
赵泽元,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 年出生,本科学历。2013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历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部审计师、高级审计师;2016 年 3 月至 2018 年 10 月,历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创新投行部高级经理、助理董事;2018 年 10 月至 2021 年 4 月,历任
沣石(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高级投资经理、助理投资总监;2021 年 5
月至 2025 年 5 月,历任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环球家族办公室高级经理、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环球家族办公室副总经理;202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
赵泽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现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
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