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99 证券简称:葫芦娃 公告编号:2025-047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头孢丙烯干混悬剂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
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关于头孢丙烯干混悬剂的《药品注册证书》。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头孢丙烯干混悬剂
剂型:口服混悬剂
注册分类:化学药品 3 类
规格:2.5g(按 C??H??N?O?S 计)
上市许可持有人: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理号:CYHS2302198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 H20254800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
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
艺照所附执行。 本品上市前需进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
头孢丙烯是一种头孢菌素抗生素,原研单位为 Bristol-Myers Squibb Company,于
头孢丙烯干混悬剂的适应症为:用于敏感菌所致的下列轻、中度感染:
(1)化脓性链球菌性咽炎/扁桃体炎。
(2)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
杆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和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性中耳炎及
急性鼻窦炎。
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细菌感染和慢性支气管炎
急性发作。
菌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但脓肿通常需行外科引流排脓。
该药品按照与参比制剂质量和疗效一致的技术要求审评并获批,批准后视同通过仿
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根据国家药监局网站数据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司外,国内还有 8 家企
业获批生产头孢丙烯干混悬剂,累计获批的规格总数 13 个。
截至目前,公司对该产品已累计投入研发费用人民币 494.74 万元(未经审计)。
三、投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药品研发,并严格控制药品研发、制造及销售环节的质量及安全。上
述药品获得《药品注册证书》,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线,对公司的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由于医药行业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而且
药品获得证书后生产和销售也容易受到国家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药品的销售业
绩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