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787 证券简称:新日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 年 7 月 1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同惠街 101 号新日大厦 19 楼会
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崇舜先生担任本次股东会的主
持人,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召集
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龙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席本次会议;
齐国新先生、徐勇先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票数
(%) (%)
A股 150,131,628 99.7698 281,200 0.1868 65,100 0.0434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票数 比例
(%) 票数 票数
(%) (%)
A股 150,166,828 99.7932 207,000 0.1375 104,100 0.0693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关于调整经营范围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申林平、胡玉斐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
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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