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5-47
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对2017
年度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股募投项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在相关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存款账户。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
股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近日公司对
相关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
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62950号)文件核准,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国泰国际
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苏国泰”)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
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07,309,319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扣除承销费等费用后)已于2017年1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实际缴
入2,740,779,662.99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股份)207,309,319.00元,溢价部分计
入资本公积,上述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
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56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公司及负责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孙)
公司在商业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并与子(孙)公
司、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
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用途 账户状态
江苏国泰紫金科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5010133008
缅甸服装产业基地项目 本次注销
发展有限公司 南京城南支行 45704
上海漫越国际贸易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1006921501300 国泰创新设计中心建设项
本次注销
有限公司 上海江桥支行 1510876 目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缅甸服装产业基地项目、
江苏国泰海外技术 11020286290003
公司张家港分行城北支 国泰缅甸产业园项目、国 已注销
服务有限公司 30535
行 泰缅甸产业园扩建项目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10527101040039 波兰4万吨/年锂离子电池
已注销
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张家港后塍支行 174 电解液项目
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产业
基地项目、国泰中非纺织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11020286290003
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增资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张家港城北支行 16933
国泰财务、收购国泰华诚
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产业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 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 20400001000004 基地项目、国泰中非纺织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62578 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增资
国泰财务
国泰东南亚纺织服装产业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20010147002 基地项目、国泰中非纺织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支行 67053 服装产业基地项目、增资
国泰财务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8706272001300 国泰创新设计中心建设项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人民路支行 0210829 目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公司“国泰创新设计中心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并
已结项,上海漫越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漫越国际”)在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江桥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江苏
国泰紫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科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城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328.95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款
时产生的利息收入,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新股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
公司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328.9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专户
无后续使用用途,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前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
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500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
资金净额1%的,可以豁免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
露。公司本次注销紫金科技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南支行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户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可豁免提交董事会审议,无
需独立财务顾问、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其使用情
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328.94万元(扣除手续费金额)全部
划转至公司普通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江桥
支 行 310069215013001510876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城 南 支 行
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