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公司 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现对本员工持股计划
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的主体资格。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在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
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安排。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员工
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
发展。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等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