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
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智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精智达首次公开发
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5月26日出具了《关于同意深圳精智达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0号),公
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502,939股,并于2023年7月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及战略配售限售股,涉及
限 售 股 股 东 数 量 为 1 名 , 对 应 限 售 股 份 数 量 为 940,118 股 ,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现上述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5年7月18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自公司首发限售股形成
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
说明书》《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发限售股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所作承诺如
下: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证券持有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对获配证券的
减持适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履行了相
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940,118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比例
为1.0000%,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7月1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剩余限售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序号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本 股数量
股数(股) 数量(股)
比例(%) (股)
合计 - 940,118 1.0000 940,118 0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 4 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计 940,118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中国结算提供的限售股名册,保荐机构认为:精智达本次上市流通的
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关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
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精智达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润璋 李海龙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