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佳光子: 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0 19: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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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
               一条规定的说明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
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东莞福可喜玛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
的公司”或“福可喜玛”)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
次交易完成后,福可喜玛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如下情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
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综上,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特此说明。
                  河南仕佳光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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