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材料: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10 18: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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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56     证券简称:永兴材料        公告编号:2025-032 号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徐凤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246 人,实际出席持有人 246 人,
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3,416.91 万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表决权份额总数的 100%。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永兴特种材料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
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 年员工持股计
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立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员工持股计
划的日常监督管理机构,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权益处置等具体工作,并
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管理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 1 名。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表决结果:同意 3,416.91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
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二、关于选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选举邹伟民先生、杨国华先生、徐凤女士、姚国华先生、顾晓暾先生为公司 2025 年员
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邹伟民先生、杨国华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徐凤女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姚国华先生、顾晓暾先生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除上述情形外,管理委员会 5 位委
员均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不是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均与前述主体及公司其他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
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3,416.91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
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同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徐凤女士为公
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三、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授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
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依据本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以及被取消资格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置事项,
确认可解锁的权益份额,收回未解锁的权益份额,再分配尚未授出的权益份额;
  (3)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4)负责制定收回份额再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持有人名单、获
授数量、相关份额购买价格、解锁条件及时间安排等;
  (5)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6)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对应股东权利;
  (7)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负责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的出售、清算
和财产分配,前述财产分配包括但不限于向持有人分配现金、将持有人所持标的股票
过户至持有人或其继承人的个人账户;
  (8)商议、制定及执行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
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9)决策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上述事项外的特殊事项;
  (10)代表或委托公司代表本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11)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上述授权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416.91 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100%;
反对 0 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弃权 0 份,占出席持有人
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0%。
  特此公告。
                           永兴特种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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