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580 证券简称:恒盛能源 公告编号:2025-023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年 07 月 03 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7 人,
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国旭先生主持。会议列席人员为公
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四项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不再
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
废止。同时,公司依据相关规则对《公司章程》中监事会相关条款及其他条款进
行相应修订。此外,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章程修订、工商
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手续,章程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5)以及章程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据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5 年新修订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等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王焕军先生、金忠财先生和岳海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07 月 25 日 13:00
在浙江省龙游县永泰路 6 号浙江桦茂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