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富信科技
股票代码: 688662.SH
绰丰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
Richly World Investment Limited
UNIT 1402 , 14TH FLOOR HENLEY BUILDING
住所及通讯地址: NO.5QUEEN'S ROAD CENTRAL
HK
联升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
Allied Rising Investment Limited
UNIT 1402 , 14TH FLOOR HENLEY BUILDING
住所及通讯地址: NO.5QUEEN'S ROAD CENTRAL
HK
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5年7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覆盖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信科技”或“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富信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
指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富信科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绰丰投资有限公司、联升投资有限公司
绰丰投资 指 绰丰投资有限公司
联升投资 指 联升投资有限公司
绰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前述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比例从15.15%减少至12.15%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
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绰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Richly World Investment Limited
成立日期 2008 年 02 月 27 日
登记号码 39170234
企业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UNIT 1402,14TH FLOOR HENLEY BUILDING NO.5 QUEEN'S
注册地址 ROAD CENTRAL
HK
主营业务 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绰丰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
联升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Allied Rising Investment Limited
成立日期 2006 年 9 月 12日
登记号码 37392917
企业类型 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UNIT 1402,14TH FLOOR HENLEY BUILDING NO.5 QUEEN'S
注册地址 ROAD CENTRAL
HK
主营业务 投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联升投资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Marie B.
董事 女 美国 美国 无
Martin
其他国家或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Marie B.
董事 女 美国 美国 无
Martin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绰丰投资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除本次权益变动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其他增加或
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东变动的方式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3.00%)。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为绰丰投资,绰丰投资、
联升投资均系 Coherent 持股 100%的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绰丰投资有限公司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前述事项导致信
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5.15%减少至 12.15%。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汇总如下:
权益种 减持股数( 减持比
股东名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类 股) 例
询价转让 2,647,200 3.00%
绰丰投资有限公司 日 普通股
合计 - - 2,647,200 3.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数量及持股比例情
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7,080,360 8.02% 4,433,160 5.02%
绰丰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合计持有股份 6,288,000 7.13% 6,288,000 7.13%
联升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合计持有股份 13,368,360 15.15% 10,721,160 12.15%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份
注:“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指截至富信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日所持有
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富信科技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受限,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
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绰丰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Marie B. Martin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9 日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联升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Marie B. Martin
签署日期:2025年 7 月 9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 本报告书所提及的其他相关文件;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 所 在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省佛山市
限公司 地
股票简称 富信科技 股票代码 688662.SH
UNIT 1402, 14TH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名 绰丰投资有限公司、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FLOOR HENLEY
称 联升投资有限公司 人注册地
BUILDING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有无一致行动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 无□
量变化 人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人是否为上市
否 为 上 市 公 司 第 一 是□ 否√ 是□ 否√
公司实际控制
大股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 协议转让□
中交易和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权 益 变 动 方 式( 可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
变更□
多选)
取 得 上 市 公 司 发 行 (请注明)
的新股□
其他(询价转让)√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 前 拥 有 权 益 的 股 持股数量:13,368,360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 15.15%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拥 持股数量: 10,721,160股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 12.15%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
续增持 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是□ 否√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情况详见本
报告书“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不适用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不适用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绰丰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Marie B. Martin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9 日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富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联升投资有限公司
主要负责人:Marie B. Martin
签署日期:2025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