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 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9 19:0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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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5 临-25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款项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部分
难以回收且满足核销条件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予以核销。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核销情况概述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 10 笔总计 16,034,778.60 元,已全额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上述应收款项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审计报
告认定为损失且符合《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坏账准备核销条
件。
  二、本次核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当期
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本次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
情形,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应
收款项债务人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上市
公司的关联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更加真实、准
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全额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董事会同意
对本次应收款项进行核销,相关责任单位应及时完成坏账准备财务核
销工作,并建立核销备查账及做好后续有关工作。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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