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5-51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股份”或“公司”)2025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5 年 7 月 9 日在海南省海口市滨海大道 157 号港航大
厦 14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举行。参加本次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2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651,234,992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74.0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表 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234,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4%。本次会议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副董事长张婷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
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蔡泞检
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出席股东大会,委托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哲先生代为履
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
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48,112,49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2385%。
表决结果为:同意 1,648,026,24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620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张晋顼律师、李佳伦律师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
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