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06 证券简称:夏厦精密 公告编号:2025-034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于 2025 年 07 月 09 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5 年 07 月 04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镇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
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和
数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本次激
励计划进行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
整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
计划(草案)》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情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以
名激励对象授予 85.06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夏厦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