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5-05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在《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9 日(星期三)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53,087,67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4903%,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3,086,680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17.02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92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
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议案》
同意 247,948,8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696%;
反对 4,0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895%;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9%。本项议案为特殊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862,1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3073%;反对 4,022,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135%;弃权 1,115,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1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9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同意 247,844,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9283%;
反对 3,98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27%;弃权
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89%。本项议案为特殊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757,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858%;反对 3,98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010%;弃权 1,26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7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1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指派王佳乐律师、余婷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股东会决议;
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