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通股份: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9 17:05:3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阶段。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申请执行人)。
  ? 涉案金额:案件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浆果晨曦”)应向公司返还第二期交易意向金 5,000 万元、支付资金使用费
用费、违约金暂计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喻策对浆果晨曦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浆果晨曦追偿。公司有权在 285,256,321.92 元范围
内,就浆果晨曦质押给公司的其持有的深圳量子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量子云”)
名下 75.5%股权(质权登记编号:202006083227)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
偿。
   案件二:浆果晨曦向公司返还剩余交易意向金 22,930 万元及资金使用费(以 27,930
万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化利率 8%计算)、违约金
(以 27,930 万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
算)等。喻策对浆果晨曦的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
浆果晨曦追偿。公司有权在诉讼金额范围内,就浆果晨曦质押给公司的其持有的量子
云名下 75.5%股权(质权登记编号:202006083227)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
受偿。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浆果晨
曦交易意向金 26,620.00 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 26,620.00 万元。本次诉讼及拍卖对
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将根据诉讼的执行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判决执行
情况及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
数据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就浆果晨
曦和喻策未按约定向公司返还第二期交易意向金 5,000 万元相关事项,向浙江省德清
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德清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浆果晨曦、喻
策返还上述第二期交易意向金 5,000 万元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公司请求:(1)判
令浆果晨曦向公司返还其应于 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向公司支付
的交易意向金 5,000 万元;(2)判令浆果晨曦向公司支付资金使用费 67,460,021.92
元;(3)判令浆果晨曦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167,796,300.00 元;(4)判令喻策对第 1、
就浆果晨曦质押的量子云 75.5%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等;(6)
本案诉讼费用由浆果晨曦、喻策承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5 日披露的《关
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三期还款在内的剩余全部交易意向金 22,930 万元及资金使用费(以 27,930 万元为基
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化利率 8%计算)、违约金(以 27,930
万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按日万分之五计算)等。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提起相关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
民初 24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胜诉,并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由湖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终审裁定准许上诉人浆果晨曦撤回上诉,德清法院(2022)浙 0521 民初 246 号民事
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披
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及 2023 年 4 月 4 日披露的《诉讼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民初 338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胜诉。上述《民事判决书》已生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喻策和共有人顾亦平共同共有的坐落于杭州市上城区钱
江时代公寓的 3 套房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0 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行裁定书》,裁定被执行人喻策和共有人顾亦平共同共有的坐落于杭州市上城区钱江
时代公寓 6 幢 2701 室房产的所有权归买受人胡齐飞所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4 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德清法院作出的(2023)浙 0521 执 918 号之四《执行裁定书》。
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德清法院作出的(2023)浙 0521 执 918 号之四执行裁定,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 10 时至 2025 年 6 月 25 日 10 时对被执行人喻策和共有人顾亦平共同共有的坐落于
杭州市上城区钱江时代公寓 2 幢 1003 室房产在德清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进行第一次公开网络拍卖。经竞拍,买受人喻辰希以 583 万元的最高价竞得并已清缴
购买款。德清法院裁定,被执行人喻策和共有人顾亦平共同共有的坐落于杭州市上城
区钱江时代公寓 2 幢 1003 室房产【权证号:杭房权证上移字第 15004436 号、杭房权
证上移字第 15004435 号】的所有权归买受人喻辰希所有,该财产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
达买受人喻辰希时起转移。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
裁事项。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浆果晨曦交易意向金 26,620.00 万元,已计提
坏账准备 26,620.00 万元。本次诉讼及拍卖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将根
据诉讼的执行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判决执行情况及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相应会
计处理,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数据为准。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亨通股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