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泰股份: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9 00: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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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429   证券简称:森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
  表暨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7 月7 日召
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5 年7 月7 日,公司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
会职工代表审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欧元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
代表董事。2025 年7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综合上述情况,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等相关事项已完成。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 名(含 1 名职工代
表董事),独立董事 3 名。 具体情况如下:
  非独立董事:唐圣卫先生(董事长)、唐道远先生(副董事长)、张勇先
生、王斌先生、周志广先生、欧元素女士(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 陈健先生、汪俊先生、杨学超先生
  独立董事汪俊先生、杨学超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培训并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陈健先生承诺在正式聘任后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
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三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
独立性在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
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
的三分之一。
  二、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
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与ESG委员会:唐圣卫(主任委员)、唐道远(委员)、杨学超(委
员)、张勇(委员)
  审计委员会:陈健(主任委员)、杨学超(委员)、王斌(委员)
  提名委员会:杨学超(主任委员)、周志广(委员)、汪俊(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汪俊(主任委员)、陈健(委员)、欧元素(委员)
  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中均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不存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陈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唐道远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
任张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周志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
聘任黄东辉先生为公司技术总监、聘任赵文书先生为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聘任
杨俊杰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
附件。
  上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任期均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已对公司
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同意聘任周志广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任职资
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
求。
  周志广先生、杨俊杰先生均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志广、杨俊杰
  电话: 0563-6988092
  邮箱: sentaizzg@163.com
  通讯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市经济开发区国华路6号
  四、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职务
,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嘉先生、邓立群先生未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沈娟女士、吴希祥先生、许文建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但仍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沈娟女士间接
持有公司股份21,266股,吴希祥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1,266股,许文建先生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21,266股。前述人员配偶及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沈娟女士
、吴希祥先生、许文建先生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完成后,王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及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王斌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11,525,800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9.75%,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第三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
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届满离任的刘嘉先生、邓立群先生、沈娟女士、
吴希祥先生、许文建先生、王斌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履职和对公司发展做出
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用工艺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 年至 2007 年先后担任广德森泰彩印包装有限
公司、广德森泰塑木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7 年至 2015 年 3 月任森泰有
限董事长,2011 年至 2018 年 8 月担任卫泰木塑执行董事,2013 年至 2018 年 8
月担任森泰销售执行董事,2013 年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广州赫尔普复合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唐圣卫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 4,810,719 股股份, 占公
司总股本的 4.07%; 唐圣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唐道远、张勇、王斌、
唐圣卫四人为一致行动人,唐圣卫是唐道远的父亲,唐圣卫是张勇和王斌的岳
父,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工程师。1998 年至 2003 年任职于湖州市宇顺
进出口有限公司,2006 年至 2007 年任先后担任广德森泰彩印包装有限公司、广
德森泰塑木新材料有限公司经理,2007 年至今任森泰有限总经理, 2015 年 4 月
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唐道远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 41,670,200 股股份, 占
公司总股本的 35.25%; 唐道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唐道远、张勇、王
斌、唐圣卫四人为一致行动人,唐圣卫是唐道远的父亲,唐圣卫是张勇和王斌
的岳父,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年 8 月,任卫泰木塑监事,2013 年至 2015 年 3 月任森泰有限副总经理, 2013 年
董事、采购总监,2016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勇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 11,525,800 股股份, 占公
司总股本的 9.75%; 张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唐道远、张勇、王斌、
唐圣卫四人为一致行动人,唐圣卫是唐道远的父亲,唐圣卫是张勇和王斌的岳
父,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至 2018 年 12 月,担任广德高峰竹产业专业合作社副社长,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森泰有限副总经理,2015 年 4 月至 2016 年 11 月担任公司董事、生产
总监,2016 年 12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6 年 12 月至 2025 年 7 月 7 日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
   王斌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 11,525,800 股股份, 占公
司总股本的 9.75%; 王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唐道远、张勇、王斌、
唐圣卫四人为一致行动人,唐圣卫是唐道远的父亲,唐圣卫是张勇和王斌的岳
父,除上述关联关系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会计学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1990 年 11 月至 2003 年 3 月任广德县粮食局邱
村粮站主办会计,2003 年 4 月至 2004 年 3 月担任浙江省美欣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高级财务经理,2004 年 4 月至 2005 年 3 月任浙江卡森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高级
财务运营经理,2005 年 4 月至 2006 年 4 月任广德新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
经理、财务总监,2006 年 5 月至 2008 年 3 月任安徽省广德新龙粮食油脂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08 年 4 月至 2009 年 7 月任职于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
限公司财务部,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10 月任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财务
总监,2011 年 11 月至 2015 年 8 月任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
监,2015 年 8 月至 2018 年 8 月任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周志广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255,188 股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周志
广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
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会计学专业,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2006 年至 2007 年任广德森泰彩印包装
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7 年至 2015 年 3 月任森泰有限财务经理,2015 年 4 月至
任祥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森泰监事、耐特香港董事、耐特美国董事。
  欧元素女士间接持有公司 76,557股股份,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不存
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汪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税务师,资产评估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安徽广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
(主任会计师)。1998年9月至2006年1月,担任广德食品公司担任文秘、出纳
、会计等;2006年2月至2007年11月,担任安徽银泰拍卖有限公司担任主办会计
、财务经理;2007年12月至2020年10月,担任安徽新南方会计师事务所(前身
为安徽南方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项目经理;2020年11月至今,担任安徽广
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所长(主任会计师)。
  陈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
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省广德市第一届、第二届十佳青年律师。2010年10月至2013年2月担任上海
毅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律师;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担任北京大成(上海
)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5至今担任安徽皖东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杨学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
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
系;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
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事会成员简历”。
上述“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
年出生,本科学历,应用化学专业,高级工程师。2000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历
任新疆屯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车间主任、技术中心主任,2003 年 3 月至 2004 年
型建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张家港联冠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09 年 3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张家港联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公司技术总监。
  黄东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191,392 股股份,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不存
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芜湖贝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运营总监,2011
年 8 月至 2015 年 3 月任森泰有限总经理助理,2015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
总监。
  赵文书先生间接持有公司 72,303 股股份,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不存
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
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
行人。
附件三: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历,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9 年3月加入公司
,任职于公司证券部。2019 年7月 5 日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杨俊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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