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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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七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 7
议案四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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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14 日 14 点 00 分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 30 号科大天工大厦 B 座 6 层会议
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7 月 1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会议出席对象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闫忠文先生
五、现场会议议程
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 3:《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 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注:议案 1 为特别决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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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
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
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
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证明
文件不齐或手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
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
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
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三、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身份的人员发言和质询。大会期间要求发言的
股东,应当首先报告姓名和股东账号,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的发言。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进行大会发言。股东违反上述规定的发言,
大会主持人可拒绝或制止。
四、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五、本次股东大会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以其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出席
现场会议的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
“弃权”或“回避”四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O”表示,多选或不选的,将做
弃权处理。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
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六、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以及律师参加计票和监票,
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七、公司聘请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
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指引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同时
对《公司章程》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二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其配套规则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本次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删除“监事”
“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将“股东大会”改为
“股东会”;同时为匹配公司治理需要,部分条款进行了完善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三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完善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
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效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中
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了《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制度内容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对
本议案回避表决。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四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其配套规则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拟对《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重
点修订内容为:强调募集资金使用应专款专用,超募资金最终用途应为在建项
目及新项目、回购注销,不得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借款;明确募
集资金用途改变的情形,强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募
集资金;强化保荐机构持续督导责任;适应独董制度改革和《公司法》修订的
衔接调整,取消了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事项发表意见的要求。
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五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其配套规则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删除“监事”
“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将“股东大会”改为
“股东会”;同时为匹配公司治理需要,部分条款进行了完善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六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其配套规则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删除“监事”
“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将“股东大会”改为
“股东会”;同时为匹配公司治理需要,部分条款进行了完善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七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及其配套规则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制度修订的主要内容为删除“监事”
“监事会”相关描述,部分描述由“审计委员会”代替;将“股东大会”改为
“股东会”;同时为匹配公司治理需要,部分条款进行了完善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
露的《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