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箭科技: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8 21:07: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
率和效果等开展监督、评价和建议。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保证内部控制相
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上市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
构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露。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且至少应有
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
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部作为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对公
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检查监督。审计部在
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向审计委
员会报告工作。
  第八条 审计部应配置具备必要专业知识、相应业务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
德的专职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
合署办公。
  第九条 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全面负责审计部的日常审计管理工作。
  公司应当核查审计部负责人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与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等情况。
  第十条 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保持独立性,坚持客观公正、实事
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原则。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
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
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审部的工
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
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向审计委员
会报告工作,内部审计机构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
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六)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
之间的关系。
  第十三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
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
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
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
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
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
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至少每年向董事
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提交一份内部审计报告;
  (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
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
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货及收款、采购及付款、存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
  审计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内部审计涵盖的业务环
节进行调整。
  第十五条   审计部应当建立工作底稿制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
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的保存
时间。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
性。公司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
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在被审部门提供的资
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应客观反映所发现的问题,并及时报告董事会。如反映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情况失实,应负审计责任。被审计部门未如实提供全部审计所需资料影响内部
审计人员做出判断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八条   审计部的主要权限如下:
  (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要求有关部门按时报送计划、预算、报
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审计会计报表、账簿、凭证、资金及其财产,监测财务会计软件,
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根据工作需要参加总经理办公会议和列席有关部门的例会;
  (四)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向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
料,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签署意见,对有关审计事项写出书
面说明材料;
  (五)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可
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行为,有权做出制止决定并及时报告董事会;对已经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行为,向董事会提出处理的建议;
  (六)对阻挠、破坏内部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部门和人员,
报董事会核准并经董事长批准可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
任的建议;
  (七)经董事会核准,出具审计意见书,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
议,检查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八)参与草拟和修改公司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
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一)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等高风险投资、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
施情况;
  (二)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前款规定的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审计委员
会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审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
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的,
或者会计师事务所、保荐机构和独立财务顾问(如有)指出公司内部控制有效
性存在重大缺陷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
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
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
公司根据内部审计机构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后的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出具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董事会对内部控制报告真实性的声明;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范围、程序和方法;
  (四)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五)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六)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第四章 内部审计程序
  第二十一条    审计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具体的年度审计工作计
划,报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对已列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项目由
审计部自主安排开展审计工作,其他审计工作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
授权部门委托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十二条    审计一般采取预先通知方式,内部审计通知书以书面形式
在审计实施五日前送达。被审计对象在接到内部审计通知书后,应认真按照内
部审计通知书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特殊情况按照有关授权部门要求办理。
  第二十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审计程序进行:
  (一)实施内部审计前应制定内部审计方案,向被审计对象发出内部审计
通知书;
  (二)内部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对象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询
问,取得有效的证明材料,并作详细记录;
  (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取证,做到事实认定清楚、正确,
依据复核后的内部审计记录编写内部审计工作底稿及内部审计报告;
  (四)内部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并连同被审计对象的反馈意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见报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相关部门;
  (五)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
七日内向审计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审计委员会接到申诉后十五日内根据权限
做出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对不适当的审计处理决定,审计部复审并经审计
委员会确认后提请董事会予以纠正。申诉期间,原审计处理决定照常执行。特
殊情况经审计委员会审批后,可以暂停执行;
  (六)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后续审计,追踪审计处理执行情况。
  第二十四条    审计部应当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内部审计档案,
对工作中形成的审计档案定期或长期保管,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进行归
档。
  第二十五条    审计部应当建立工作底稿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工作底稿及相关资料
的保存时间不得低于 10 年。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的同时,对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形成决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如有)应当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公司应当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非标准审计报
告、保留结论或者否定结论的鉴证报告,或者指出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
在重大缺陷的,公司董事会应当针对所涉及事项作出专项说明,专项说明至少
应当包括所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该事项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的意见、所依据的材料,以及消除该事项及其影
响的具体措施。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
者重大风险的,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
露。公司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内部控制存在的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已经或者
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措施。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相关责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
落实情况,并及时披露整改完成情况。
                 第六章 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违反保密
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处罚;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审计部对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关部门和个人,根
据情节轻重,向董事会提出给予处分、追究经济责任的建议:
  (一)拒绝或拖延提供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会计资料等证明材料的;
  (二)阻扰内部审计人员行使职权,抗拒审计监督检查的;
  (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四)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决定的;
  (五)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的;
  (六)打击报复向审计部如实反映真实情况的部门或个人的。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发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
的章程抵触的,按照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
订,报董事会审议。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箭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