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匹 狼: 七匹狼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8 19: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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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9           证券简称:七匹狼              编号:2025-056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票时间为2025年7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10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1,763,04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4.2202%;通
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594,10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周少雄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
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
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修改或否决情况。大会采用记名方式通
过现场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
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周少雄先生、周少明先生、周永伟先生、周力源先生担任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周少雄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 312,698,191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
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
果:同意股份数935,145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2)周少明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694,189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
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931,143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3)周永伟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685,085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
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922,039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4)周力源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774,185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
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011,139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以上非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25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七匹狼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
告》。
  (二)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叶少琴女士、吴文华女士、孙传旺先生、焦培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
事(在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自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人数的比例不低
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叶少琴女士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683,091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
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920,045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2)吴文华女士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692,184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
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929,138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3)孙传旺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691,987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
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928,941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4)焦培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股份数312,771,985股。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
小股东(不包括持股5%以下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1,008,939股。表决结果:获得当选。
  以上独立董事简历详见2025年7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福建七匹狼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以同意 313,313,25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79%;反对
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2%,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1,550,2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59.7588%;反对 1,03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8518%;
弃权 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相关内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5
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
《公司章程修正案》】
   (四)以同意 312,463,4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76%;反对
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700,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6.9996%;反对 1,877,1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3605%;
弃权 1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五)以同意 312,462,14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3972%;反对
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3%,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不包括持股 5%以下的公司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股东代理人表决结果:同意 69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26.9495%;反对 1,878,409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4106%;
弃权 16,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3 以上同意表决通
过。
   【《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厦门)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智真、刘晓军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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