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46 证券简称:盛路通信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的通知于二〇二五年七月三日以电话或即时通讯工具等形式送达全体董
事,并于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会议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其中:
董事李益兵、董事朱正平、董事韩三平、独立董事周润书、独立董事褚庆昕、独
立董事傅恒山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
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
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进行了修订。同时,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公告》、《公
司章程修正案(2025 年 7 月)》和《公司章程(2025 年 7 月)》。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与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
<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相关规定,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
规定保持同步,公司根据 2025 年 4 月起施行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
票管理制度》更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公司董事会需对本次修订与制定的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逐项审议,具体如
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中子议案 2.01-2.08 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制度全文详见公
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
公告。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