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 2025 年 7 月 7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 19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作,
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与基本原则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完善公司治理、合规信息披露、改进经
营管理、培育核心竞争力,可持续地创造公司价值,以及通过资本运作、权益
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等手段提升公司市场形象与品牌价值,使公司价值得以
充分实现,达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目标。
第四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影响公司市值的因素有很多,市值管理必须按照系统
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改善影响公司市值增长的各大关键要素。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的市值管理有其规律,必须依其规律科学而为,
不能违背其内在逻辑恣意而为。公司必须制定科学的市值管理制度,以确保市
值管理的科学与高效。
(四)常态性原则。公司的市值成长是一个持续的和动态的过程,因此,
公司的市值管理应是一个持续、常态化的管理行为。
(五)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市值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
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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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是市值
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公司各职能部门
及各子(分)公司协同配合开展相关工作,共同参与公司市值管理体系建设和
实施工作。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市值管理的
总体战略,确保市值管理活动与公司的整体战略相一致,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
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并购重组及融资等重大
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避免盲目扩张,不断
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二)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
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
反映公司质量;
(三)董事会应当根据市值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和效果适时调整市值管理
计划和具体措施,监督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市值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
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
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提升。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
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是市值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推动落实董事会市值管理相关决策部署,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市值
管理执行情况。
(二)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经营、相关重大事件等可能影响公司市值的情
况及进展。
(三)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
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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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四)加强资本市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
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及时向董
事会报告。
第十条 证券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统筹、协调市值管理工作。
(二)对公司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及所处行业平均水平进行
监测,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
(三)发现公司市值管理执行情况、市值等关键指标、舆情等出现异常时,
及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四)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
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一)并购重组。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公司
实际需求,适时开展并购重组业务,增强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从
而提升公司质量和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中长期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适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
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现金分红。公司应根据自身发展阶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现状、未
来发展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合理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现金分
红节奏,保持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应与投资者建立完善的沟通机制,通过举办
业绩说明会、组织投资者沟通会、接受投资者调研等方式,加强与投资者之间
的沟通,向投资者阐明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已披露的生产经营信息,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并争取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
(五)信息披露。公司应当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可能对公司市值或者投
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除依法需要披露的信息之外,公司可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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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关的信息。公司应保证所披露的信
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六)股份回购。公司应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市值变化,适时开
展股份回购,优化股权结构,维护市值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
及监管规则允许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五章 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指标及公司所处行业平均水
平进行监测,并设定合理的预警情形,一旦触发预警,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
析研判原因,研究决定应当采取的必要措施,积极维护公司市场价值。
第十三条 当公司股价出现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应及时采取以下
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
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方式说明公
司经营状况、发展规划等情况,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三)综合运用市值管理方式,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
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
持计划以及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其他合法合规的应对措施。
第六章 市值管理禁止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
切实增强合规意识,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强化合规管理,完善内控体系,
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国资监管、证券监管等各项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市
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
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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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
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
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大幅下跌情形”是指:
(一)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
(二)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 50%;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制度的制定、修改、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