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空天创投基金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5-07-08 00: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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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5—047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
    同投资设立空天创投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
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创投基金,投资周期较长,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
理、交易方案等因素影响,如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
论证及投后管理,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效益或基金亏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审慎进行投资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聚焦“空
间信息战略”,致力于构建“地下-地面-低空-低轨”四位一体的空间信息产业生
态,旨在成为国内领先的空间信息产业核心国产化软件和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
为促进公司空间信息产业的快速、稳健、可持续发展,公司计划出资 1,900 万元
人民币,与专业投资机构陕西空天宏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空天
宏远”)、浙江智星列车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湖
空天动力研究院(无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空天众合创业投资(无锡)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空天创投基金”或“合伙企业”),空天创投基
金规模 5,005 万元。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二、对外投资审议程序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此外,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合伙人基本情况
  (1)机构名称:陕西空天宏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TT2EL95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19-12-03
  (5)法定代表人:禹飞
  (6)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桃园南路 1 号 C 栋 8 层 01 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私募股权投
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
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9)控股股东: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1)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
  (12)登记备案情况: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登记备案程序,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登记编码:P1071141。
  (13)主要投资领域:围绕航空航天,在发动机、材料、商业航天、低空经
济、大飞机、数据链等领域进行布局。
  (13)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空天宏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机构名称:浙江智星列车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8096531745B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成立日期:2014-04-09
  (5)法定代表人:吴文波
  (6)注册资本:2,000 万人民币
  (7)办公地址: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胜联路 868 号 1 号楼 201-202 室
  (8)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轨道交通产品、轨道交通安全检测
技术;服务:成年人的非证书劳动职业技能培训(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除外)
  (9)控股股东:浙江网新技术有限公司
  (10)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1)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
  (12)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智星列车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13)登记备案情况:浙江智星列车科技有限公司不是基金管理人,没有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1)机构名称: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X35403G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19-08-16
  (5)法定代表人:魏征
  (6)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天谷七路 996 号国家数字出
版基地 C 座 10801 室
  (8)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
金,仅限以自有资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9)控股股东:陕西空天动力研究院有限公司
  (10)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1)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2)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1)机构名称:太湖空天动力研究院(无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3MADCQCDX9U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24-03-08
  (5)法定代表人:魏征
  (6)注册资本:50,000 万人民币
  (7)注册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梁东路 159 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创业空间服务;科技中介服
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
务;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9)控股股东: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实际控制人:无实际控制人
  (11)股东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合计           100%
  (12)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太湖空天动力研究院(无锡)有限公司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经公司核查,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空天创投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是陕西空天宏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太湖空天动力研究院(无
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故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陕西空天宏远创
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湖空天动力研究院(无锡)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
  除此之外,上述专业投资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其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
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且未以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
五、基金基本情况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出  认缴出
                                   出资比
序                           资   资额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例
号                           方   (万
                                   (%)
                            式   元)
    陕西空天宏远创业投资管理有           现
         限公司                金
                            现
                            金
    陕西空天动力投资管理有限公           现
           司                金
    太湖空天动力研究院(无锡)           现
         有限公司               金
                            现
                            金
             合计                 5,005   100
六、合伙协议主要条款
    合伙企业工商登记的存续期限为长期,自合伙企业工商登记设立之日起
算。合伙企业作为私募基金产品的存续期限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五年,其中投
资期 3 年,存续期限的剩余期间为本基金退出期。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
以延长或提前结束基金存续期限。
    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为陕西空天宏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
伙人由普通合伙人担任,即由陕西空天宏远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浙江智星列
车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合伙企业及其投资业务以及其他活动之管理、控制、运营、
决策的权利全部排他性地归属于普通合伙人空天宏远,但空天宏远行使该等权利
时,不得阻碍浙江智星列车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照本协议约定行
使其权利,由其直接行使或通过其委派的代表行使。浙江智星列车科技有限公司
有权向合伙企业提案投资项目,并将提案的投资项目提供给基金管理人。
    管理费是基金管理人对本合伙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以及其他服务而获取的报
酬与对价。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其投资期按照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的
理费。
    普通合伙人二为合伙企业提供相应投资项目推介并协助项目尽职调查事宜,
由合伙企业向普通合伙人二支付普通合伙人报酬。
    普通合伙人二报酬为按照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的 1.00%/年,其退出期
按照基金已投未退投资本金的 1.00%/年。
    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为:对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等技术产业相关项目进行股
权投资。
    合伙企业的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与股权相关的投资及其他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投资。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普通合伙人陕西空天宏远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委派代表 3 名,普通合伙人浙江智星列车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2 名,投
资决策实行一委员一票制,不设置弃权票。对外投资项目,需经全体投资决策委
员会委员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本合伙企业获得的可分配现金,应按照如下分配原则和顺序进行分配:
   (1)本金返还:基金投资项目退出后产生的可分配现金收入,采取“即退即分”
的方式,应先按照各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返还给各有限合伙人,直至返还总
额达到各有限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如有剩余,应返还给普通合伙人,直至返还
总额达到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
   (2)门槛收益:当全体合伙人均已取得合伙企业返还的实缴出资额后,如还有
剩余,应优先分配给有限合伙人直至达到年化 6%的门槛收益率,然后向普通合
伙人分配,直至达到年化 6%的门槛收益率。
   (3)报酬提取:当全体合伙人均收回其实缴出资额且投资收益达到门槛收益年
化 6%后,普通合伙人提取 20%的收益,并按照 1:1 的比例在普通合伙人之间分
配报酬,其余由有限合伙人根据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在本基金清算之前,基金管理人应尽其最大努力将本基金的投资变现,避免
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基金管理人自行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
伙人的利益,则基金管理人可以提出,并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以非现金方式
进行分配。非现金资产的价值需经评估确定。评估机构由基金管理人推荐,投决
会决定。
    基金管理人按照本款向合伙人进行非现金分配的,视同按照前款进行了现金
分配。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约定方式操作:
    (1)若亏损在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范围内,由全体合伙人按照认缴出
资比例进行分担:
    (2)若亏损超过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则对于超出部分,由普通合伙
人承担无限责任。
  普通合伙人一应当在法定期间内维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反映合伙企业交
易项目的会计账簿,作为向有限合伙人提交财务报表的原始依据。
  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为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
起到当年的 12 月 31 日。
七、本次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陕西空天动力研究院由西北工业大学、航天科技四院、六院、西航、西控等
力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其拥有四大平台和八大创新转化中心,涵盖航空
动力、航天动力、智能制造等方向。其控股子公司陕西空天宏远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具备丰富的航空航天领域投资经验,负责基金的运营和
项目管理。
   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空天宏远共同设立天使投资基金,公司旨在借助陕西空
天院在航空航天领域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投资经验,聚焦智能制造、航空航天以
及具身智能等高成长潜力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为青山湖园区引入优质项目资源,
加速空天信息产业园的集群建设与发展。同时,公司通过"投早投小"策略,孵化
培育优质项目,进一步完善公司空天信息产业链布局。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拟投资基金符合公司“空间信
息战略”,不影响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对公司当期和未来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基金的设立有助于公司通过产学研深度协同,加速航空航天等领域科技
成果的商业化应用,完善公司立体空间信息产业链布局,加快“空间信息战略”
的落地,促进公司空间信息产业的快速、稳健、可持续发展。
   ①可能面临基金不能按时、足额募集,及时完成交割的风险;
   ②可能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投资标的的风险;
   ③基金运行过程中,可能受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因素
影响,如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存在
不能实现预期效益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八、交易的定价策略及定价依据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空天创投基金,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各
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各项权利义务明确。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其他说明
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的份额认购,也未担任其任何职务。
司股份。
也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相应措施以降低投资风险,并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十、备查文件
业(有限合伙)的总裁办公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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