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03 证券简称:汉宇集团 公告编号:2025-030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格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郭丽华、石泰山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总股本比例 1.68%)的董事、副总经理吴格明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司总股本比例 0.09%)的郭丽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822,586 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 0.14%)的石泰山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63,2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437%)。
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吴格明先生、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郭丽华女士、
石泰山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吴格明 10,154,553 1.68%
郭丽华 530,561 0.09%
石泰山 822,586 0.1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计划
公司原股东泰安圣宇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泰安圣宇”)
注销清算,其通过泰安圣宇间接持有转变为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股) 减持方式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集中竞价方式、大
吴格明 1,000,000 0.1658%
宗交易方式
郭丽华 57,650 集中竞价方式 0.0096%
石泰山 205,646 集中竞价方式 0.0341%
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
量做相应调整。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人在汉宇集团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的汉宇集团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汉宇集团股份;
(3)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监管部门对本人所持汉宇集团股份有其他限
售规定和要求的,本人转让所持汉宇集团股份时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有时承诺:
(1)本人在石华山先生担任汉宇集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持有的汉宇集团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在石华山先生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汉宇集团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吴格明先生、郭丽华女士、石泰山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
承诺一致。
(三)上述拟减持人员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价等情况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方面的不确定性。
续经营产生影响。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