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7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5号禹洲广场38楼。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为A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总体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 股东
股 及股 占公司 及股
占公司有 股 占公司有
东 东授 代表有表决 代表有表 有表决 东授 代表有表决
表决权股 东 表决权股
类 权委 权股份数量 决权股份 权股份 权委 权股份数量
份总数比 人 份总数比
别 托代 (股) 数量(股) 总数比 托代 (股)
例 数 例
表人 例 表人
数 数
A
股
H
股
合
计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7 月 2 日,公司 A+H 股总股本为 452,679,288 股,A 股股
份数量为 384,769,288 股,H 股股份数量为 67,910,000 股,其中,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6,769,900 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
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45,909,388 股。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亚朋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股东类别 股数 股数 股数
序号 比例 比例 比例
(股) (股) (股)
《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167,221, 99.977 0.010 0.011
A股 18,300 18,800
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其中: 36,997,4 99.899 0.049 0.050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中小投资者 97 8% 4% 8%
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0.0000 0.000 0.000
H股 0 0 0
案》 % 0% 0%
合计 18,300 18,800
A股 21,9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取消监事会并 其中: 2.4311 36,112, 97.50 0.059
修订<公司章程>及其 中小投资者 % 348 98% 1%
附件的议案》
H股 0 0 0
% 0% 0%
合计 21,900
A股 23,000 37,500
《关于修订<厦门吉
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 36,974,0 99.836 0.062 0.101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中小投资者 97 6% 1% 3%
的议案》
H股 0 0 0
% 0% 0%
合计 23,000 37,500
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4 4% 3% 3%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其中: 36,968,2 99.821 0.060 0.118
的议案》 22,300 44,000
中小投资者 97 0% 2% 8%
H股 0 0 0
% 0% 0%
合计 22,300 44,000
A股 21,000 39,000
《关于修订<厦门吉
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 36,974,5 99.838 0.056 0.105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中小投资者 97 0% 7% 3%
的议案》
H股 0 0 0
% 0% 0%
合计 21,000 39,000
A股 21,000 39,000
《关于修订<厦门吉
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中: 36,974,5 99.838 0.056 0.10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中小投资者 97 0% 7% 3%
的议案》
H股 0 0 0
% 0% 0%
合计 21,000 39,000
A股 21,000 48,700
《关于修订<厦门吉 954 3% 6% 1%
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议 21,000 48,700
中小投资者 97 8% 7% 5%
案》
H股 0 0.0000 0 0.000 0 0.000
% 0% 0%
合计 21,000 48,700
上述提案 1 和提案 2 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亚新、方梦茹出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
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