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 通葡 公告编号:临 2025-0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的金额:7,075.43 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上述已判决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
润或者期后利润等未产生影响。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2024)吉 01 民
初 273 号民事判决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基本情况
原告: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尹兵
二、诉讼的请求内容及案件事实
诉讼请求:
肆仟叁佰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 日披露的《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5)。
三、一审判决情况
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 395,571.00 元、公告费 2,600.00 元,均由公司负担。
四、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五、上述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已判决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等未产生影响。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
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