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10 证券简称:福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福建福光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保证董事会规范运作,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并做出决议,选举黄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黄健先生符合《公司法》《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将按照规定履行职工董事的职责。
特此公告。
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黄健,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
法学专业,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历任: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华
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伊时代信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职员、福州行合光学有限公司监事。现任:福建福光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秘书,福建青云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福州行合光学有限公司董事,
福建省福清市小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健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因参加公司追光者 2
号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5 万股,参加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 5 万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6.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
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职工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