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5-054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7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7日9:15-15:00。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共92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91,171,159股,占
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8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8名,所持具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0,121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共1名,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为100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8名,
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0,121股,占公司具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8%。
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现场及远程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朱清波先生、高誉先生、王君旸女士、吕
圣坚先生、周海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91,174,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94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7955%。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173,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4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7147%。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173,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7112%。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173,6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3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7112%。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173,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3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7109%。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本议案采取了累积投票表决,选举伍争荣先生、董望先生、阮超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91,173,6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7104%。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173,6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2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708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 91,173,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6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0.7085%。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481,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9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10,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769%;反对 55,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9640%;弃权 3,92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59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520,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9,5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031%;反对 17,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189%;弃权 3,62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781%。
该议案获得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效表决权股数总数的 2/3 以上
同意,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五)《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517,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6,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5117%;反对 20,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102%;弃权 3,62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78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六)《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518,3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7,3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088%;反对 19,3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131%;弃权 3,62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78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七)《关于修订<公司治理纲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520,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9,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4571%;反对 16,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648%;弃权 3,62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78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八)《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522,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1,9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513%;反对 14,7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06%;弃权 3,62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78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九)《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524,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3,7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375%;反对 12,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44%;弃权 3,62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78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十)《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513,1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9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42,1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043%;反对 24,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66%;弃权 3,92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59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十一)《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524,8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3,8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5645%;反对 12,8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574%;弃权 3,62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78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十二)《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1,527,2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3,62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40%。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56,20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128%;反对 10,4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91%;弃权 3,621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978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王振律师和张豪东律师通过现场及/或线上的方式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